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委托行为,提高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承担我局政府采购项目的第三方代理机构。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代理机构参加。
通过公开方式,遴选确定一定数量的采购代理机构,组建我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选库。在具体采购项目需要委托代理时,将从本次入选的备选库中,按照公告的规则随机抽取代理机构承担具体业务。
1.基本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名录登记: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广西分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
3.地域要求:必须在平果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并具有固定经营场所(以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准)。如为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授权及在平果市持续服务的有效证明。
4.电子化能力:具备独立、稳定、安全的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或系统,能够完整支持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并能与上级政府采购监管平台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数据对接。须提供相关平台证明(如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平台服务协议等)。
5.人员要求:拥有不少于3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和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并提供近半年社保证明及相关培训合格证明。
6.业绩要求:提供近两年(2024年至今)在广西区内完成的至少2个政府采购项目代理业绩证明(合同关键页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等)。
7.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申请时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1.资格审核:由我局组建的评审小组对所有按时提交申请的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完全符合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全部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进入后续环节。
2.综合评议(若需):若通过资格审查的代理机构数量超过5家,评审小组可对合格机构进行综合评议(主要依据:本地化服务能力、类似项目经验、服务方案优劣、人员专业水平、收费标准合理性等),择优选出不少于5家代理机构作为候选单位进入随机抽签环节。若合格数量≤5家,则全部进入随机抽签。
3.随机抽签:通过资格审核(及综合评议)的候选代理机构,采用现场公开随机抽签的方式(如摇号、抽球等),确定入选我局“采购代理机构备选库”的最终名单,入选数量视具体情况确定。
2.递交地点:平果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地址:平果市马头镇建民路11号,4楼403室)。
3.文件要求:申请文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封面注明“平果市卫生健康局采购代理机构遴选申请文件”及申请人全称、联系人、电话。一式叁份(一正两副)。
(6)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期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验资报告或近期报表);
(9)“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截图(递交截止日期前一周内);
(12)详细的采购代理服务方案(含团队配备、工作流程、质量控制、档案管理、收费标准及优惠承诺等);
七、联系方式遴选人:平果市卫生健康局地址:平果市马头镇建民路11号联系人:辉联系电话
本次遴选的最终解释权归平果市卫生健康局所有。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和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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